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的内容、主旨及释义,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的内容、主旨及释义政策近期更新
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的内容、主旨及释义,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的内容、主旨及释义政策近期更新
整理了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的全文内容、主旨和释义,以加深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理解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内容如下:
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、博物馆、名胜古迹享受优待,具体办法由公园、博物馆、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。
主旨
本条规定了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参观游览优待政策。
释义和理解
本条所称“有效证件”,现役军人是指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》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》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》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学员证》等;残疾军人是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。
本条所称“公园、博物馆、名胜古迹”,是指国家举办或保护开发的公园、博物馆、名胜古迹。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本人游览时可以减收或免收门票。实行优待的公园、博物馆、名胜古迹范围、票价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公园、博物馆、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。
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话题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5条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0新五十五条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5
#关于修改<军人抚恤优待条例>的决定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pdf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
#2017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
#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
#2021年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
内容审核:张雪英律师
政策来源:政府网-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5条

